My Heart overflows with compassion and mercy for all. The heart of My beloved must resemble Mine; from her heart must spring the fountain of My mercy for souls… (Diary of St. Sr. Faustina #1148)
今天的福音(路6:27-38)記載耶穌教導門徒和群眾「愛的誡命」,內容非常震撼。首先,耶穌提出「愛仇」的要求,除了要為仇人祈禱和祝福,更要在他打自己的面頰時,把另一面也轉給他;當他拿去自己的外衣時,不要阻擋他進一步再拿內衣;當有人來求索,就無條件給予對方。
凡此種種,聽來絕不合理,耶穌根據甚麼來提出這些要求呢?原來一切關乎慈悲。甚麼是慈悲?那就是愛;而最圓滿的愛,就在於慈悲的天主。天主愛普世人類,不分階級種族,不拘義人罪人。人的愛卻是局限的,偏狹的,總以血緣之親為先,以自己感情所喜為重。耶穌期望提升人類愛的層次,所以教導我們不但要善待那善待自己的人,還要善待惱恨自己的人,目標就是要做到天主那樣滿懷慈悲。
當然,這樣的要求似乎跟人性相違,過分理想化。許多人更會質疑這樣只會縱容惡人,令他們得寸進尺,「愛」的行為只會成為「笑柄」,耶穌的追隨者徒然淪為被人嘲笑的「傻子」。
其實,耶穌教導的基礎,首先是反對猶太人「以怨報怨」的觀念,因為報復只會帶來更深的仇恨與傷害。同時,耶穌要彰顯福音的真諦,鼓勵人發揮善性,友愛互諒,捨己為人,好能成為真正的至高者的子女。天主緩於發怒,富於慈愛忠誠(出34:6),「祂對待忘恩的和惡人,是仁慈的」(谷8: 35)。人既按天主的肖像造成,就該活出天主的特質,反映天主的慈悲,那管在世俗眼中是一個「傻子」。
事實上,追隨耶穌,以天主的國為目標的基督徒,無論行事做人,都該活出獨特的精神,富含不一樣的特質,例如生活的簡樸神貧,對待金錢財富的淡泊,時時處處關懷弱小,盡心盡力服務別人。耶穌作為表範,進一步要求祂的門徒提升自己,將未純全的愛打磨提煉,向成全的聖德之路邁進。
「別人如何行事,與你無關;你應藉著仁愛與慈悲,在生活中反映我。」聖女回答說:「主啊,但他們常常利用我的善良。」「我的女兒,這與你毫無關係,你毋須理會。至於你,你要永遠慈悲待人,尤其是對罪人。」(日記#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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