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give Me most glory by patiently submitting to My will, and you win for yourself greater merit than that which any fast or mortification could ever gain for you. (Diary of St. Sr. Faustina #904)
九月三日 ‧ 常年期第廿二周星期五(路5:33-39)
今天的福音(路5:33-39)記載耶穌以兩個比喻來回應有關祂的門徒不禁食的質詢。耶穌指出伴郎與新郎在一起的時候,不須禁食。禁食是以色列民的傳統,目的是以刻苦作悔改補贖,期待默西亞的來臨。但天主子既已親臨人間,祂是救恩的泉源,為萬民帶來永生的希望,在這真光照世的時刻,人人都應滿懷喜樂,並不適宜禁食。當耶穌受難後,才該以禁食的克己行動,期待祂的第二次來臨。
耶穌其實並非反對禁食,祂在福傳之前,就先在曠野禁食四十晝夜(瑪4:2)。耶穌反對的是那些自以為是、盲目固守法規傳統的人。祂要追隨者徹底開放心靈,更新轉化,接受祂的所教導,成為新人。天主的心思不是人的心思,耶穌帶來了天人的新盟約,只有那些願意徹底地順從,把新瓶注上新酒的人,才能領受。
在聖傅天娜修女的時代,修道者常以克己苦身來作補贖,聖女深愛天主,當然常為感念耶穌的苦難而守嚴齋,穿苦衣,配苦帶。但耶穌曾藉神師教導聖女守齋不徒於形式,而在心神。例如四旬期時,神師提醒聖女不得減少進食,卻要在進食時默想耶穌怎樣在十架上嘗酸醋苦膽,聖女藉此得到很大神益。(日記#618)
聖女在醫院治病時,有人曾送來一些橙,聖女考慮是否要守四旬期克己,耶穌對她說:「你出於服從和愛我而吃橙,比出於你的意願守齋和克己,更令我高興。」(日記#1023)由此我們可更清楚耶穌對守齋禁食的深層要求。
另有一次,耶穌命聖女去見院長,請求院長准許她穿苦衣七日,並每晚起來去聖堂一次。聖女答應了,但發現要去見院長卻有某程度上的困難。黃昏時分,耶穌問聖女:「你還要拖延多久?」聖女於是下定決心,下次一見到院長便向她說。
第二天正午前,聖女終於找到機會把耶穌的意願告訴院長,院長答說:「我不會准許你穿苦衣,絕對不准!除非耶穌賜你巨人的力氣,我才批准你作這些克己。」
聖女為打擾了院長道歉,甫走出房間,立刻看見耶穌站在厨房門前,聖女對主說:「你命我申請作這些克己,但院長不准許。」耶穌說:「你與院長談話時,我在這裡已知悉一切,我並非要求你做克己,而是要求你服從。藉著服從,你大大的光榮了我,並為自己賺取了功勞。」(日記#28)
‧ Bernadette L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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