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feel that a fire is burning within me, and I understand no other life but that of sacrifice, which flows from pure love. (Diary of St. Sr. Faustina #784)
今天的福音(瑪8:18-22)記載有一位經師走到耶穌跟前,說不論耶穌往那裏,他都要跟隨祂。耶穌的回應是:「狐狸有穴,天上的飛鳥有巢,但是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另有一位門徒請耶穌准許他先去埋葬父親。耶穌回覆他:「你跟隨我吧!任憑死人去埋葬他們的死人!」
經師和門徒對耶穌分別提出了不同的請求,經師是精通法律的猶太人,負責為民眾翻譯和解釋梅瑟法律,是猶太人的精神領袖,在社會上備受尊崇。但可惜大部分經師已加入法利塞黨,耶穌對那些變質的經師深惡痛絕,多次批評針砭(瑪23:13-36)。在耶穌福傳的過程中,事實有好些經師故意考難、陷害耶穌(路11:53-54),也有虛心向耶穌求教的(谷12:32-34)。
耶穌提醒那位想跟隨祂的經師,祂傳教救靈的生活,是廢寢忘餐,餐風飲露,居無定所的。祂不像經師們安坐在會堂裡施教,而要周遊各地,無遠弗屆地把福音傳給需要的人。耶穌沒有直接回應經師的請求,而是讓他衡量自己是否能虛空自我,走出固有的舒適區,度神貧刻苦的獻身生活。
至於耶穌對門徒的回應,乍聽頗令人驚訝。親莫親於父母,父親死了,先去安葬,不是天經地義的嗎?「任憑死人去埋葬他們的死人!」這話似乎有點涼薄?
原來根據考證,猶太人死後,通常會立刻(甚至在同一天)埋葬。埋葬之後,死者的家屬便會開始七日的極度哀悼期,期間要與社會暫時隔離,停止工作。再之後是三十天的哀悼期,家屬不得離城,不得出席社交聚會。如死者是父母,這段時間可長達十二個月。哀悼期完了,家屬可恢復正常生活。但一年後,要舉行第二次葬禮,俗稱為「撿骨禮」,家人會回到墓穴,將遺骨撿拾,安放在石骨盒內。
福音中這位門徒來見耶穌時,他的父親應已去世並埋葬,而他也該完成了三十七天的哀悼期,否則不能出來見耶穌。他要求先回去安葬父親,應指一年之後的撿骨禮。耶穌要他作出對生命智慧的選擇,因為孝順父母當然重要,天主十誡也包含這一誡;但喪葬的儀文應該是活的,不是死的。天主是活人的天主,傳教救靈的工作,是當下的急務。門徒既已履行了一定的喪葬儀文,表達了孝親之心,該把握時日,當機立斷地捨棄一切,跟隨耶穌,拓展天國。
「誰若願意跟隨我,該棄絕自己,天天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路9:23)
‧ Bernadette L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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