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召選的人靈完全沒有我的精神,他們僅按照文字來生活,並重視文字多於我的精神,就是愛的精神。(聖傅天娜修女日記#1478)
Chosen souls who do not have my spirit, who live according to the letter and have placed the letter above My spirit, above the spirit of love. (Diary of St. Sr. Faustina #1478)
聖傅天娜修女日記與每日聖言
二月六日‧聖保祿三木及同伴殉道紀念‧常年期第五周星期二(谷7:1-13)
今天福音(谷7:1-13)記載法利塞人批評耶穌的門徒用沒有洗過的手吃飯,不遵守先人的傳授。耶穌引用依撒意亞先知的話,斥責法利塞人和經師們的偽善,揭穿他們表面嚴守人訂的傳統律法,實質離棄天主的誡命,沒有以心神恭敬天主。耶穌並一語中的地以真實的例證,指出他們的鄙劣:例如按天主的誡命,人要孝敬父母,法利塞人和經師們卻擅自把供養父母的責任砌詞推卸。
耶穌來到世上,不是要推翻舊有的律法,而是賦予它們更深的意義。祂鄙視宗教領袖們的虛偽與自私,他們自恃熟悉法律,把法律當作權柄,按私益任意掌控運用,或用來加重人民的負擔,或肆意對人批評審斷,甚至文過飾非,謀私開脫。耶穌嚴厲針砭他們的惡行,重申以心神恭敬天主的重要,並慈悲地安慰人民,祂會解除他們的重軛,帶給他們愛的自由和喜樂。
耶穌是慈悲的主,祂受難前留下的誡命,是叫我們彼此相愛(若13:34),這是新的愛的盟約。而這「新約並不是在於文字,而是在於神,因為文字叫人死,神卻叫人活。」(格後3:6)所以,若只拘守繁文縟節,而欠缺愛的精神,就是違反愛的誡命,耶穌的心為此憂苦。(日記1478)
但是,儀文與標記並非全無意義、毫不重要。當日本在十六世紀禁教時,當地政府為打擊天主教信仰,對傳教士及信徒百般威逼利誘,或嚴刑峻法,或巧言令飾,務求令信友棄教變節。其中一種令信徒極感困難的選擇,就是若不踐踏繪有耶穌或聖母的聖像畫,就表示仍忠於天主教信仰,需要受酷刑。他們會哄騙信友,指稱聖像畫只是形式上的標誌,即使踐踏,也只是形式。當然,聖像與所有聖物都是外在的標記,但它們也是信仰的象徵。所以,許多忠於天主、忠於信仰的烈士,仍然選擇寧死不屈,以血抗命,就如今天紀念的日本殉道者聖保祿三木及同伴等。但他們的死亡絕非無奈的沉默,他們被長矛刺死所流的寶血,比珍珠墜落玉盤更鏗鏘玲瓏,殉道者的壯烈犧牲為天主的愛的誡命,作了最佳的注腳。
‧Bernadette Lam‧
「天主慈悲的花果JuT(耶穌,我信賴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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