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兒,你忍耐地服從我的旨意,給我最大的光榮,也為你自己贏得遠比任何守齋或克己更大的功德。 (聖傅天娜修女日記#904)
My daughter, you give Me most
glory by patiently submitting to My will, and you win for yourself greater
merit than that which any fast or mortification could ever gain for you. (Diary of St. Sr.
Faustina #904)
聖傅天娜修女日記與每日聖言
一月十五日‧常年期第二週星期一(谷2:18-22)
今天福音(谷2:18-22)記載耶穌以兩個比喻來回應有關祂的門徒不禁食的質詢。耶穌指出伴郎與新郎在一起的時候,不須禁食。禁食是以色列民的傳統,目的是以刻苦去期待默西亞的來臨。但天主子既已親臨人間,祂是救恩的泉源,為萬民帶來永生的希望,在這真光照世的時刻,人人都應滿懷喜樂,並不適宜禁食。當耶穌受難後,才該以禁食的克己行動,期待衪的第二次來臨。
其實耶穌並不反對禁食,祂在福傳之前,就先在曠野禁食四十晝夜(瑪4:2)。但耶穌反對那些自以為是、盲目固守法規傳統的人。祂要追隨祂的人徹底開放心靈,更新轉化,完全接受祂所教導的一切,成為新人。天主的心思不是人的心思,耶穌帶來了天人的新盟約,只有那些願意徹底地順從祂,把新瓶注上新酒的人,才能領受。
在聖傅天娜修女的時代,修道者常以克己苦身來作補贖,聖女深愛天主,當然常為感念耶穌的苦難而守嚴齋,穿苦衣,配苦帶。但耶穌曾藉神師教導聖女守齋不徒於形式,而在心神。例如四旬期時,神師提醒聖女不得減少進食,卻要在進食時默想耶穌怎樣在十架上嘗酸醋苦膽,聖女藉此得到很大神益。(日記618)
而聖女在醫院治病時,有人送來一些橙,聖女考慮是否要守四旬期克己,耶穌對她說:「你出於服從和愛我而吃橙,比出於你的意願守齋和克己,更令我高興。」(日記1023)由此我們可更清楚耶穌對守齋禁食的深層要求。
‧Bernadette Lam‧
「天主慈悲的花果JuT(耶穌,我信賴祢)」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