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要祢,耶穌。我要愛祢,以祢對我同樣的愛情來愛祢。我只求祢一件事:令我的心有能力愛祢。 (聖傅天娜修女日記#587)
I want You, Jesus. I want to love You, with the same love that You have for me. I beg You for only one thing: to make my heart capable of loving You. (Diary of St. Sr. Faustina #587)
聖傅天娜修女日記與每日聖言
十一月四日‧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谷12:28,34)
今天福音(谷12:28-34)記載一位經師向耶穌請教天主誡命中哪一條最大,耶穌首先引用經書(申6:4-5),指出第一條誡命是欽崇唯一的天主,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祂;接著引用另一段經文(肋19:18),指出第二條誡命是愛人如己;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
按耶穌的教導,愛天主與愛人是所有誡命的總綱。欽崇敬愛天主是天主子民首要遵守的誡命,而愛天主必須包含對近人的愛;兩者相連緊扣,互為表裡。
作為耶穌的追隨者,我們都知道要實踐這兩條誡命,但知易行難。聖人們的成聖之道各有不同,卻各以獨特的生活見證,為我們示範怎樣活出愛主愛人的真諦。
當中最完美的典範,當然是天主之母。聖母忠誠愛主,一生盡心盡力承行天主旨意。她無微不至地撫養、照顧耶穌成長,滿懷信德地協助、陪伴耶穌實踐救世工程。她懷著與天主一樣的慈悲心懷,關愛近人,在加納婚宴上為匱乏的人求得天主的恩寵。
聖傅天娜修女以聖母為榜樣,以天主之憂為憂,天主之樂為樂,她立志將生命譜成一闋與天主結合的樂章。她為愛耶穌,甘願分擔耶穌的痛苦,包括手、腳、肋旁五傷的痛楚,以及頭戴茨冠的刺痛(日記942,349),為罪人作補贖。而她全心全靈愛主的地步,甚至到了有機會吃一頓美味的早餐時,也這樣說:「主啊,我感謝祢賞賜這些禮物。但我的心極度渴望祢,對我來說,世上沒有食物是美味的,我渴求的食物是祢的愛。」(日記1024)
而為了悅樂天主,聖傅天娜修女不斷努力將天主的慈悲傳揚,並以行動、言語和祈禱來具體表達對近人的關愛。例如在醫院療養時,她以病弱之軀殷切為病人祈禱,探望臨終者。在修院當門房時,她對前來懇求幫助的窮人總施予憐憫與幫助。我們若要走近天國,自當追隨聖母和聖人的芳表,以愛主愛人為生活的中心與目標。
‧Bernadette Lam‧
「天主慈悲的花果JuT(耶穌,我信賴祢)」
我們這時代的聖人——慈悲宗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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